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!但有人偏偏不信邪偷鸡摸狗,实施盗窃妄想轻松赚快钱,以为事小无人管。案件虽小,民生事大!公安机关怎会袖手旁观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?
近日,新化县公安局上梅派出所破获盗窃案件3起,刑拘犯罪嫌疑人1名,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为“雷霆行动”又添战果。10月19日,上梅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一男子正在某居民楼煤屋里偷鸡,接警后,民警迅速出击,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,成功抓获嫌疑人姜某。
(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)
经查,姜某(男,48岁,桑梓镇村民)有多次盗窃前科,曾因盗窃家禽、自行车等财物被新化公安抓获并行政拘留过8次,2021年1月份因盗窃被抓后判刑,9月30日才刑满释放。10月5日,姜某又“重操旧业”,盗窃沿街门店商品、居民圈养的家禽等,直到10月19日行窃被抓,先后作案3起。
(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)
目前,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(刘唐宗)
民警提醒:
1、店铺经营者要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,注意观察来店人员的真实意图,留心可疑人员,最好在店内安装监控录像、报警器等安防设备。
2、店面不要存放贵重物品,店铺关门后应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。
3、一旦发现被盗应立即报警,并保护好现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