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1日,国务院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提出,要坚持立农为农,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导向,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,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。
在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,以农民为主体,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、乡村特色产业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、乡村休闲旅游业、乡村新型服务业、乡村信息产业等,形成特色鲜明、类型丰富、协同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。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,纵向延伸产业链条,横向拓展产业功能,多向提升乡村价值。
在推进县镇村联动发展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要强化县域统筹,推动形成县城、中心镇(乡)、中心村功能衔接的乡村产业结构布局。推进县域、镇域产业集聚,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域布局,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有条件镇(乡)所在地建设加工园区和物流节点。促进镇村联动发展,实现加工在乡镇、基地在村、增收在户。